办事指南
事项名称 |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认定 | ||||
实施主体 | 人社局 | 承办机构 | 人社局 | ||
法定时限 | 0个工作日 | 承诺期限 | 1个工作日 | 办理情况 | 公开 |
咨询电话 |
0464-8682440 |
投诉电话 |
0464-8682447 |
是否收费 | 不收费 |
办理窗口 |
七台河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|
||||
受理地点 | 七台河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| ||||
受理时间 | 周一至周五(工作日) 上午:8:30-12:00 下午:13:30-17:00 |
实施依据
1、
《关于黑龙江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》:资金使用 第二十条:(四)社会保险补贴 对单位和个人补贴的申领和发放。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,应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保补贴。
实施依据内容摘要
1、
《关于黑龙江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》
收费(征收)的标准及依据
无
受理条件
1、持有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“4555”就业困难人员(女年满45周岁、男年满55周岁),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定额社会保险,补贴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,最长不超过5年;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,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给予社会保险费,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。
申报材料
材料名称 | 材料形式 | 材料必要性 | 备注 | 下载样表 |
---|---|---|---|---|
身份证: |
原件1份 |
非必要 | ||
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 |
原件1份 |
非必要 | ||
当年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; |
原件1份 |
非必要 |
办理流程
1、受理
2、审核
3、审批
4、发放